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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象的中国白马王子

2004-11-07 11:35:00 来源:博览群书 李兆忠  我有话说

1924年,旅美归来不久的张闻天,写了一部以新大陆为背景、中美少男少女的恋爱纠葛为主要内容的长篇小说《旅途》,开创了中国现代文学“革命+爱情”的先河。(本文所引《旅途》中的段落,均出自《张闻天早期文集》,中共党史出版社1999年出版,页码不另注)

跨国恋在留学生写作中始终是一个敏感

的主题,由于“弱国子民”、文化差异等诸种关系,这种描写总是笼罩着一片愁云惨雾,性苦闷、爱饥渴、自杀、疯狂,诸如此类,不一而足。然而,《旅途》却脱离了这种套路,中国学子由命中注定的失恋者,一变而为东方的“白马王子”。这种叙述,在二十世纪上半的中国留学生写作中非常罕见。

《旅途》的故事梗概是:中国学子王钧凯带着不可救药的苦闷与心灵的巨大伤痛――当然由封建礼教造成,自我放逐到美国,在西部亚罗镇的工程局从事一份紧张而单调的工作。在那里,王钧凯得到了纯朴善良、热爱东方文化的美国同事克拉先生一家的善待。克拉先生的独生女儿,健康活泼、年轻貌美的安娜小姐,被王钧凯不凡的举止与高贵的气质征服,对他一见钟情,关爱有加。然而,这一切都不足以使中国学子从颓丧中摆脱。对故国女子蕴青的那份刻骨铭心的爱,使他无法移情别恋,他有意地疏远安娜,让紧张的工作麻痹自己。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

在一次克拉先生举办的家庭舞会上,王钧凯与加利福尼亚大学法兰西文学科的女学子玛格莱相遇,刹那间撞出心灵的火花。在这位气质高傲、有一双火焰般大黑眼睛、思想激进的美国女子面前,中国学子的感情防线一下子自动消失,同样,对这位东方学子身上那份美国青年少有的深沉与脱俗,玛格莱也产生强烈的共鸣。宿命式的爱,不可阻挡地成长起来。玛格莱与王钧凯在爱情上有类似的伤痛:前者是金钱崇拜的受害者,后者是封建礼教的牺牲品;在精神上更是心有灵犀,同嗜欧洲浪漫主义文艺和清风明月的大自然。现实的黑暗不公,使他们崇拜革命,崇拜破坏,崇拜所谓的“力”。在玛格莱的衬托下,美国中产阶级趣味的安娜小姐不能不显得庸常、浅薄,使这位中国学子完全忘记了安娜的存在。就在这期间,安娜因不堪失恋的痛苦而投湖自杀。王钧凯得知后痛不欲生,深深地自责,更加坚定了献身革命的决心,他与玛格莱约定:两人同赴水深火热的中国,参加革命斗争。不料玛格莱临行前病重,竟死于与王会合的途中。中国学子化悲痛为力量,一人回到祖国,接受血与火的洗礼,在民族独立的战斗中英勇献身。

一种新的时代精神预设了这种构思方式。作为一个具有革命家气质、得时代风气之先的青年,张闻天将一种时尚的革命理念及时地倾注到自己的作品中。两个美国女子,一位美丽单纯,健康活泼,崇尚世俗享受,另一位气质优雅,思想激进,痛恨现实的金钱社会。这从她们的外貌就可看出,一个是“面色红润,眼睛深蓝,黄金色的卷发如像赤练蛇一般盘在她的头上,身体健全而窈窕,穿着一身丝织布制的长衣。”而对另一个的描写则是:“她的面色微带苍白,黑色的头发如像乌鸦般盘在她头部的后面。她的态度显然和克拉小姐不同,她很沉静如像风平浪静时的太平洋。然而从她的漆黑眼睛中,那闪耀着的神光不就是热情的火焰吗?不就是风涛澎湃时的太平洋吗?”这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形象代表。中国学子拒绝了安娜,接受了玛格莱,实际上是对历史选择的一种隐喻。

张闻天游美之际,正是闻一多、梁实秋等人留美之时,他们面对的,是同一个美国。然而张闻天的笔下,全然没有闻一多式的“弱国子民”的激愤,和梁实秋的那种“咸水鱼投在淡火里,如何能活”的悲哀,也没有他们的对美国现代机械文明的恐惧。

一个具有革命气质的中国学子,此时就显示出不同于一般中国留学生的自信和自负,初出国门的王钧凯一踏上美国的土地,他就开始了对美国的现代文明的批判,在中国学子高傲的灵魂面前,美国一切足以骄人的现代文明成果都黯然失色:美国的戏院,只能给人一些肉体上的快乐,“他们把妇人差不多赤裸裸地献出来一个一个给你看,但是你所看到的也只是一团一团的肥白的肉而不是一个优美的具有人格的希腊式的妇人。他们把他们的音乐队差不多全体放在台上,差不多把所有新式的乐器全体拿在手里,但是他们所吹出的还不过是那些刺激你的神经使你感到一种生理的兴奋的‘曲调’,而不是把你引导向崇高的天堂与柔和的南国的‘音乐’。哦,所谓JASS的音乐――这名称就有些可笑。”美国的出版界,貌似丰富多彩的外表,掩盖着惊人的内容的贫乏,除了让人有趣、开心,没有别的,精美华丽的包装里,是些不经咀嚼、毋需消化的膨化食品。美国的房子虽然宽敞实用,设备齐全,但没有一点艺术品位,散发着令人厌恶的铜臭。让中国学子略感满意的,只有美国的公园和大学的校园、建筑、图书馆。在克拉先生家温暖的客厅里,中国学子想到的却是:中华民国现在在列强宰割之下,如不自己争气把它造成一个强国,靠人家一点人道主义,一点世界主义来苟延残喘,实在是一种耻辱。

在作者的想象中,这种不卑不亢的弱国英雄的姿态,正是中国学子获取美国少女芳心的法宝,安娜就是在王钧凯侃侃而谈如何救中国的时候,“眼锋”盯上了他,将他当成一个能拯救祖国、使中国成为世界强国的大英雄。相比之下,王钧凯与玛格莱的爱显得更加合理,至少能在理论上能够自圆其说。然而对于王钧凯这样有远大的志向和抱负、“超我”格外发达的叛逆青年,仅仅是情欲层面的两性之爱,是无法令他满足的,两性之恋如果没有“革命”这一崇高的终极目标,无法救渡苦闷的灵魂,反而可能加重这种苦闷。王钧凯拒绝了安娜的爱,就是因为这种爱情停留于“人生的享乐”这一浅薄的层次,缺少一种深沉的精神内涵,而与玛格莱的爱,恰好满足了这种精神需要。而当“革命”成为包括“爱”在内的一切的大救星时,必然反过来消化“爱”,吸收“爱”,甚至吞噬“爱”。至此,“革命”就成了一切,“爱”必须附丽于它,才有价值。在这一点上,作为女性的玛格莱比王钧凯似乎更加自觉,更加坚强,更加义无反顾。安娜自杀后,王钧凯痛不欲生,玛格莱却这样提醒他:“你记好,我们是要革命的,我们不能因为过度的悲伤把自己的身体弄得柔弱不堪……”临终前的玛格莱更是再三叮嘱王钧凯:“你不要因为我的死而丧气……你记好我们的爱情与我们相结合的由来……革命!这是我们的一切……”

张闻天以丰富的想象,演绎了一场国际版的“革命加爱情”。可以说,这是一场没有丝毫“欲”的气息的精神之恋,尽管作者使出浑身解数,调动了各种场面:舞会、野餐、月夜、瀑布、镜湖、峡谷,贝多芬的《月光》、蒲鲁东的情诗、法兰西恋歌、古诗十九首……当读者期待这场“革命+爱情”有更实质性的表现时,玛格莱却突然死于非命,让中国学子一人回到祖国,战死沙场。

张闻天于1922年8月赴美,1923年底回国,在美国的时间仅一年零四个月,对美国生活的了解程度可想而知。从张闻天致友人的书信中我们了解到,他在美国的日子很不如意,“弱国子民”的身份,辛苦而机械的勤工俭学生活,使他悲观虚无,中共党史学家将张闻天的这一段海外生活称作“苦闷期”。在1922年11月11日致郁达夫的信中,张闻天将美国当作一个仅仅可供绝望的中国青年避难的场所,本身却是“一样的无味”,犹如“撒哈拉沙漠”,真是惨淡到了极点,其中这样写道:“我现在除了作工半天外,坐在图书馆里情愿永远不出!因为我觉得只有那里的空气比较温暖,比较令人麻醉,一出了那门,我就颤抖,我又觉得我又走到人生的末路!这真是末路,因为这是走不通的路!”在这样的心境下,张闻天甚至说出这种话:“群众是不能改造的,是永远不能改造的,这我早已知道,不过有时高兴的时候也不妨把他们来玩一下,像科学家试验昆虫一样把他们来试验一下,我相信人生根本是无聊的,就是什么文学艺术也都是无聊的表现。所以如其我真有改造社会的决心,那倒是无聊的最好消遣法,可惜我不能,我没有下这个决心的意志。我只在旁边向他们观望着!其实,如其我有下这些的决心的勇气,我早已自杀了!自杀实是消灭一切烦恼的最好方法!”(《张闻天早期文集》,中共党史出版社1999年版)这个张闻天,与《旅途》里那个自信满满、居高临下审判美国物质文明世界的中国学子,简直判如两人。在一个多月以后给友人的信中,张闻天的虚无情绪变本加厉,称自己现在的生活既无“过去”,也无“现在”和“未来”,甚至产生打道回府的念头――“我不日将抛弃报馆的工作。虽是我要生活,但是我不能做机器。如其我实在没有法子想,我还是回中国。出了中国,我觉得中国是可怀的,犹之别了久亲的朋友,我只有朋友的念头了。人呀!人呀!我觉得你无意义,但是我也觉得只有你有意义。我现在虽不想做学者,但是觉得除了看书以外,也没有别的可玩,这也许是和你一样的。”(《张闻天早期文集》)

“这里的朋友,不知什么缘故。我终交不惯。他们以愈虚伪愈妙,像我这样当然和他们‘交’不起来的了。我要找像你和泽民这样的人,简直找不到。我恐怕在美国永远是孤独的人。女子方面更不可得。总之,都看不惯!外国女子,我底同学,好的不少,但是我是黄人,支那人,我没有资格去巴结他(所以外国女子也是不好的)!”(《由美国寄来的一封信》,《张闻天早期文集》)这段话,透露了张闻天在美国勤工俭学时真实的情感生活,比照《旅途》中丰富多彩的跨国恋描写,这种反差可以有两种解释:第一,出于革命家的自负和自恋,作者不愿或者不屑于面对“弱国子民”的现实,作者宁愿另外创造一种“现实”;第二,《旅途》并非依据作者自己的美国生活体验、而是根据二手的故事写成。我当然更倾向第一种解释,无论是中国学子在美国的实际生活情形,还是王钧凯与他的塑造者――张闻天人格上的类似,都提供有力的证据。“艺术”与生活真实的错位和脱节,本是那个时代的文学写作普遍存在的现象,而留学生的异域题材写作,由于“弱国子民”寄人篱下的处境和对异域生活、异域文化的深层隔膜,更容易助长这种错位和脱节,其表现的方式也因人而异。如果说郁达夫的《沉沦》从消极的方面极度夸大了“弱国子民/性苦闷”的刚性逻辑,老舍的《二马》无奈的、理智的态度面对这个逻辑的话,那么张闻天从根本上超越了这个逻辑。张闻天的不同寻常在于,他能从异国他乡爱的荒漠里,生长出中国白马王子――革命的白马王子征服美国少女的想象,“弱国子民”的沮丧一扫而空,个人的“小我”消融于扭转乾坤、毁灭旧世界的英雄豪情中。

从艺术的角度看,《旅途》的创作确实非常大胆,仅一年有余的美国生活经验――而且绝大部分时间是在案头书桌度过,与一部长篇小说的写作,期间的距离是不言而喻的;进而言之,假如连语言、文化之类的障碍都尚未克服,又怎么进入异域生活,获得真实的艺术感觉?但从另一角度说,恰好是这方面的先天不足,给概念化的国际版“革命+爱情”开了方便之门,一厢情愿的中国白马王子才得以登台亮相。当然,这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情,在一个艺术不得不充当救国的工具的时代,文学的异化是无法避免的。纵览中国现代文学,有几部作品能够摆脱这种不可抗拒的命运?由于题材的特殊性,留学生写作在这方面走得更远,《旅途》是比较典型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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